武陵新闻网10月23日讯(记者 李其陵)23日,2016年度武陵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透露,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从2016年起自愿退出首诊,不再承担武陵区城镇居民医保首诊医疗机构工作。另外,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和民政补贴方式也有调整。
医保参保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示
武陵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2007年启动实施,参保人数由2007年度的6.1万人已增长到2015年度的17.8万人,基金收缴由850万元增长到7900万元。住院报销比例由最初的三级医院40%,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65%分别提高到70%、80%、90%;普通门诊医疗每年报销从60元/人提高到了300元/人;住院累计可报销金额从3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报销范畴进一步拓宽,可报销的特殊病种由最初的6个增加到现在的22个,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以及部分高值医用材料也纳入了医保报销支付范畴。
一医院退出首诊,21家首诊医院可供选择
“医疗服务下沉,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逐步完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就医机制,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这是当前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正是基于此,市第一人民医院自愿退出首诊,不再承担居民首诊医院工作,将集中三甲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作为转诊医院为参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这样既能为重危病患者提供更好的诊治服务,又可减轻普通病患者的就医经济负担。参保居民可以在已确定的21家首诊医院中,理性自愿选择适合的首诊医院。
参保缴费标准有调整,合理转诊更便捷
2016年参保缴费标准由原来的参保成人120元/年、参保子女40元/年统一调整为参保人员(不分成人和子女类别)120元/年。对享受民政补贴的参保人员,其补贴方式由原来的缴费直补调整为先缴后补;完善了转诊政策,对参保患者的合理转诊,从政策层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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